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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(2/3)

毁人不倦,却怎么也想象不出那样精致那样讲究的一个人,会窝在这样一个地方,会扎着围裙在灶台间忙碌,会带着一个拖油瓶顶着巨额欠债挣扎求生。他一直以为,小师弟那样的人,生来就是属于书斋世界的,是不可一日无书的。可现在这个房间,除了幼儿园的图画本,除了几本菜谱,再也找不出有字的东西了。

    秦家也算有点家底。在解放前也是住花园洋房的,手上也有一批古董,在那个年代好不容易保存下来。现在系里图书馆那上百本孤本珍本,也都是从秦家搬来的。秦家藏书,近十万册。当初秦离特意买下了公寓楼下的一栋四室三厅全部打通做了藏书室,当然,那些书全被搬进了系里的图书馆。

    秦离的身后事是他一手操办的,秦家亲戚单薄,只有一个已经移民的舅舅。舅舅白发人送黑发人,也知道马力和秦家的关系,干脆把一切都给了他。他也没有含糊,秦家的几处房产股票都卖了,再加上掀翻校长的办公桌而得来的拨款,给系里新建了一幢教学楼,用秦老的名字命名的。剩下的钱设立了奖学金基金,用师母的名字命名的。

    马力现在万分后悔没有留下一些,哪怕留下一点点,小师弟现在也不必这般辛苦了!越想越烦躁,越想越心疼,马力抽出一支烟,抖抖索索点燃狠吸一口,想起和小师弟纠缠在一起的十六年,胸口越发疼痛起来。

    刚认识的时候,就像秦离不喜欢马力一样,马力也不喜欢秦离。那时的秦离只有十六岁,完全被宠坏的孩子,恨不得什么都围着自己转,所以一次次给自己找麻烦。在一次次把人打趴下之后,马力也发现了秦离的一个优点,韧性。那个孩子,每隔三天都会找他单挑一次,每次失败都会更加刻苦的训练。

    第一次被打趴下,那简直是毕生的耻辱。那时的秦离已经练了三年散打,两个人几乎打成平手,到最后两人全都没了招式。然后,杯具出现了。急红眼的小师弟用上了牙齿。路过旁观的方笙刚好丢下了一个香蕉皮,小师弟刚好一脚踩了上去,紧接着马力被扑倒了。那天穿的是运动衣,结果裤子一下子被扒掉了,小师弟也收势不住一口咬了上去。于是,马力收获了一个种在屁股上的牙印(马某人肤质特殊,此牙印一直没有消失)和方笙半辈子的嘲笑。

    真正喜欢上小师弟,是在秦离大一的暑假。那时还没发生牙印事件,师傅师母出国讲学,马力带着秦离回乡下过暑假,刚好送大妹妹出嫁。

    大妹妹马璐是家里第二个孩子,念完初中就退学了,一直帮着家里干活供大哥和两个弟弟读书。普通的乡下家庭,三个念书的男娃,家里的困难可想而知。那时乡下刚刚流行陪送三金,即金戒指、金项链和金耳环。有条件的家庭大多会给女儿陪嫁其中的一两件,有钱的家庭则会陪送一整套三金。马家,别说三金,就连必备的三大件(冰箱、彩电和洗衣机)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货色。当时马力在读研,正准备保博,秦老用人又狠,马力根本抽不出身打工,补助也仅能够自己生活而已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马家的四个孩子,马璐是最委屈的一个。

    马力一直觉得对不起大妹妹,回家几天也只是闷头干活,理都不理带回来做客的小师弟。可小师弟却让他大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秦离在马家绕了几圈,从最初的惊愕过后很快就平静下来。婚礼前一天是送嫁妆,由新郎家派人派车来取,新娘家则要酒肉招待。那天秦离一大早就不见人影了,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马家。

    当时马力找人都快找疯了,见人回来二话不说上前就打,当然毫不意外的两人再次打成一团。吃过晚饭,秦离却扔给马力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,盒子上还印着本市最大的一家金店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本来想送给你的,可是你打我,不给了!算借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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